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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公告公示

佳木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召开市区居民供水价格调整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

2026/05/08 6.5k 阅读 239 点赞

为进一步提高政府制定价格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促进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化和规范化,充分征求消费者、经营者和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市政府批准,现对听证会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调整佳木斯市市区居民供水价格。

二、听证会参加人构成及产生方式

(一)听证会参加人

1.消费者15名,采取消费者自愿报名、随机选取及其他群众组织推荐的方式产生。

2.经营者1名、其他利益相关方2名,委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推荐。

3.相关领域专家、学者2名,市人大代表2名,市政协委员2名,国家统计局佳木斯调查队、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总工会参加人各1名,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邀请。

(二)旁听人员

本次听证会设旁听席5个,按报名顺序选取。

(三)新闻媒体

本次听证会设记者席,邀请1家新闻媒体参加。

三、报名条件

(一)听证会消费者参加人报名条件

1.市区内,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2.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公正、公平的工作态度,并能够客观真实地就听证方案提出意见或建议;

3.热心和关注重要公用事业,具有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议事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4.能按时出席听证会,遵守听证会纪律;

5.同意公开姓名、工作单位等必要的个人信息。

(二)听证会旁听人员报名条件

市区内,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按时参加听证会,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

四、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5月15日17时结束。

(二)报名方式

有意向参加听证会的消费者参加人和旁听人员,可携带居民身份证或者能够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品价格和收费管理科(市机关中心1号楼302室)报名。报名时需填报《听证会消费者报名表》或《听证会旁听报名表》及提交参加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五、其他说明

听证会参加人享有《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规定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召开听证会具体时间、地点、参加人名单及听证有关材料,将于听证会召开15日前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告。

特此公告。

(联系人:常成;联系电话:0454-8223880)

佳木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5月7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