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4号)《黑龙江省过期矿业权清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佳木斯市自然资源领域推进非煤矿山“三个一批”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等有关工作要求,现对我市6宗过期未申请延续登记的采矿权进行注销前公告,公告期限为2026年5月21日至2026年7月2日(30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矿业权人可于公告期限内,将相关材料以书面形式当面送达或邮寄至佳木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矿业权管理科,电话:0454-6603035。
佳木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