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佳木斯市
政策公告公示

关于开展2026年度社会应急力量分类分级测评工作的公告

2026/05/27 1.8w 阅读 326 点赞

根据应急管理部《社会应急力量分类分级测评实施办法(试行)》《社会应急力量分类分级测评工作指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2026年社会应急力量分类分级测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为提升社会应急力量规范化管理、专业化救援能力水平,实现“以评促建”的目的,我市将组织开展社会应急力量分类分级测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测评对象

社会应急力量分类分级测评对象主要为:在各级民政部门依法登记,以应急管理部门为业务主管单位或者行业管理部门,从事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社会组织。

二、测评方式

分类分级测评工作主要对社会应急力量日常管理、装备配备、专业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内容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测评通过线上方式对申请参与测评的队伍(以下简称测评队伍)日常管理情况进行审核,专业科目测评通过现场实操方式对测评队伍的专业能力进行考核。

三、测评程序和方法

(一)公共科目测评

自本公告下发之日起至2026年6月15日,参与测评的队伍通过测评系统提交公共科目审核所需的材料(详见附件1,网址:https://htgl-llgl.mem.gov.cn/),审核结果在申报截止后20个工作日内告知。

(二)专业科目测评

公共科目审核通过的测评队伍,按照附件2~6相关要求,参与专业科目测评。

特此公告。

具体事宜请联系市应急管理局,咨询电话:0454-6760596。

附件

黑应急发〔2026〕59号附件1:公共科目审核要点

黑应急发〔2026〕59号附件2:专业科目测评考核要点

黑应急发〔2026〕59号附件3:测评工作流程图

黑应急发〔2026〕59号附件4:测评系统的功能与应用

黑应急发〔2026〕59号附件5:现场测评行动方案编写要点

黑应急发〔2026〕59号附件6:测评场地基本要求

佳木斯市应急管理局

2026年5月27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