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据黑龙江省佳木斯市郊区人民法院(2025)黑0811执恢871号之五执行裁定书、黑龙江省佳木斯市郊区人民法院(2025)黑0811执恢871号之五协助执行通知书,佳木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依法协助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依法将佳木斯市郊区望江镇,建筑面积84平方米,产权证号2011004111号和坐落佳木斯市郊区望江镇,建筑面积126平方米,产权证号2011004113号,房屋转移登记至马金艳名下。因上述不动产权证无法收回,现公告作废。
2、因范保国保管不善,将黑(2024)佳木斯市不动产权第0018278号不动产权证丢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公告作废。
声明人:范保国
3、因刘颖保管不善,将黑(2026)佳木斯市不动产权第0010846号不动产权证丢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公告作废。
声明人:刘颖
4、因臧海龙保管不善,将黑(2021)佳木斯市不动产权第0008272号不动产权证丢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公告作废。
声明人:臧海龙
5、因王明茹保管不善,将2000020178号私有房屋所有权证丢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私有房屋所有权证公告作废。
声明人:王明茹
6、因陈建君保管不善,将2007023520号私有房屋所有权证丢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私有房屋所有权证公告作废。
声明人:陈建君
佳木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