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佳木斯市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实施细则》(佳建规范〔2022〕1号)有关规定,经佳木斯市前进区住建局、东风区住建局、向阳区住建局、郊区住建局、市住建局、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民政局及市公积金中心等部门联合审核,确认105户公租房保障对象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6月22日至2026年6月28日。公示期间,接受广大市民监督,如有异议,可向佳木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佳木斯市住房保障与征收服务中心反馈。
佳木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受理电话:0454-6715051
佳木斯市住房保障与征收服务中心受理电话:0454-6715167
佳木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