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司法部工作部署,现就参加2025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6年全日制应届本科、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包括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专升研,下同)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填报申请信息
参加2025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6年全日制应届本科、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应于2026年7月8日8时至10日24时,登录司法部官网或者司法部政务服务平台,自行选择受理地并填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相关信息。申请人可以选择在报名地、户籍地、工作和生活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报名时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申请享受放宽条件政策且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应当选择户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申请人毕业后因学习、工作等原因将户籍已迁至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比照上述规定办理。在内地就学毕业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申请人,可以选择内地司法行政机关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
二、现场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人应于2026年7月14日到佳木斯市郊区长安西路2666号,市机关中心四号楼东门佳木斯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一楼大厅现场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包括:
(一)居民身份证件。港澳居民提交港澳居民身份证原件,并同时提交港澳居民居住证或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台湾居民提交台湾居民居住证或者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享受放宽政策的申请人,需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
(二)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6年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三)根据审核需要提交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学位查询结果,中国高等教育学历、学位认证报告等补正材料。
上述材料原件经司法行政机关审验后扫描留存归档,原件退回申请人。
司法行政机关统一受理法律职业资格申请,统一受理日期为2026年7月17日。
三、证书颁发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证书颁发事宜另行通知。
四、其他事宜
(一)申请人姓名、民族、身份证号等发生变更的,还需提交户口簿原件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原件。
(二)如现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申请人应当按照补正通知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将补正材料提交至申请地司法行政机关。
(三)已取得B、C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申请人,现场提交材料时应将全套B、C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交回。
(四)申请材料已齐全或已补正全部材料的上批次资格申请人,可以携带佳木斯市司法局原公告要求的申请材料和补正材料,在上述时间和地点提交申请材料,无需网上预约。
咨询电话:0454-8809013
佳木斯市司法局
2026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