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
政策公告公示

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不动产登记、证明声明作废公告2026年第1015号

2026/10/20 1.8w 阅读 69 点赞

1、因于泽国保管不善,建三江房权证局直字第S3009255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公告作废。

声明人:于泽国

2、因张鑫保管不善,黑(2021)农垦建三江不动产权第0002666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公告作废。

声明人:张鑫

 

佳木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10月20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