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
政策公告公示

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不动产登记、证明声明作废公告2026年第0718号

2026/07/27 1.2w 阅读 509 点赞

1、因刘善超保管不善,将黑(2025)佳木斯市不动产权第0032112号不动产权证丢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公告作废。

声明人:刘善超

2张本财保管不善,将房权证大兴房私字第3372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丢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公告作废。

声明人:张本财


佳木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727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