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
政策公告公示

佳木斯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医疗机构校验结果的公示

2026/08/07 6.2k 阅读 247 点赞

根据《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医疗机构校验结果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向佳木斯市卫生健康委医政科反映。

公示时间:2026年8月7日-8月13日(共5天)

联系电话:0454-8684192

附表:

序号 机构名称 机构地址 校验年度 校验结论
 1 佳木斯爱尔眼科医院 前进区长安东路41号 2026年 合格
 2 佳木斯佳西精神康复医院 郊区友谊路801号 2026年 合格


佳木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8月6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告公示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