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
政策公告公示

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不动产登记、证明声明作废公告2026年第0814号

2026/08/18 1.6w 阅读 493 点赞

依据建三江人民法院(2026)8102执684号执行裁定书,建三人民法院(2026)黑8102执684号协助执行通知书,佳木斯不动产登记中心依法协助建三江法院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依法将建三江城市丽景小区2#楼1单元403室,建筑面积:65.13平方米(产权证号:黑(2025)佳木斯市不动产权第0018030号)的房屋转移登记至焦广州名下,因上述不动产权证无法收回,现公告作废。


佳木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8月18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