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
政策公告公示

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不动产登记、证明声明作废公告2026年第1007号

2026/10/15 1.7w 阅读 126 点赞

依据建三江人民法院(2024)黑8102执恢54号执行裁定书,建三江人民法院(2024)黑8102执恢54号协助执行通知书,佳木斯不动产登记中心依法协助建三江人民法院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依法将建三江局直七星花园小区2#楼0单元S115室,建筑面积:308.3平方米(产权证号:黑(2017)农垦建三江不动产权第0001378号)的房屋转移登记至闫伟娜名下,因上述不动产权证无法收回,现公告作废。

 

佳木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10月15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