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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2026年第一季度特殊病种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公示

2026/04/13 1.8w 阅读 105 点赞

佳木斯市2026年第一季度特殊病种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公示

按照《黑龙江省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因病或非因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和病退审核暂行规定》(黑人社发〔2014〕41号)文件要求,我委于2026年4月12日组织劳动能力鉴定专家,对2026年第一季度申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因病或非因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人员进行了现场鉴定。经鉴定,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标准人数为7人(详见附件),现对上述人员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自2026年4月14日至4月20日(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实事求是反映情况和问题,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一概不予受理。

监督电话:0454-3986520

附件:2026年第一季度特殊病种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结论表

 

佳木斯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26年4月14日

相关附件:

监审:庄冀

审核:马立强

编辑:张一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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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