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佳木斯市
政策公告公示

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不动产登记、 证明声明作废公告2026年第0418号

2026/04/21 1.8w 阅读 168 点赞

1、因赵福田管不善,将黑(2017)佳木斯市不动产权第0012526号不动产权证丢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公告作废。

声明人:赵福田

2、因赵福田管不善,将黑(2017)佳木斯市不动产权第0012525号不动产权证丢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公告作废。

声明人:赵福田

3、韩丛岩保管不善,将2015014578号私有房屋所有权证丢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私有房屋所有权证公告作废。

声明人:丁秀丽

4、因他项权利证明:黑(2023)佳木斯市不动产证明第0008949号(抵押人:张美婷,抵押权人: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分行),不慎丢失。特此公告作废。

声明单位: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分行


佳木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4月21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