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佳木斯市
政策公告公示

佳木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闲置土地认定公示

2026/04/14 1.3w 阅读 319 点赞

《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第十一条规定,我局对下列宗地作出闲置土地认定(佳自资闲公字〔2026〕001号),公示如下:


序号

使用权人

位置

面积

用途

闲置时间

闲置原因

1

谷志国

利达A区

1993㎡

其他商服用地

2019年9月1日起

因处置土地上相关群众信访事项等无法动工开发导致闲置


佳木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4月14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告公示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