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公告公示关于佳木斯市华强大境项目(一期)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产生)的公告 2026/03/31 2.1k 阅读 229 点赞 查看原文 关于黑龙江华强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提出佳木斯市华强大境项目(一期)[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产生)]的行政许可申请,依据《黑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六条和《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七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规定,予以许可。有效期为2026年3月30日至2026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佳木斯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26年3月31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告公示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