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
政策公告公示

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不动产登记、 证明声明作废公告2026年第0321号

2026/03/23 1.4w 阅读 541 点赞

1、依据佳木斯市前进区人民法院(2018)黑0804执恢34号之一执行裁定书、佳木斯市前进区人民法院(2018)黑0804执恢34号协助执行通知书,佳木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依法协助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依法将佳木斯市前进区双合社区,建筑面积37.76平方米产权证号:2016000234号房屋和建筑面积46平方米产权证号:2016000236号转移登记至由佩英名下。因上述不动产权证无法收回,现公告作废

2、因郭娜保管不善,将S0000345号私有房屋所有权证丢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私有房屋所有权证公告作废。

声明人:郭娜

3、因冯维芳保管不善,将黑(2023)佳木斯市不动产权第0041769号不动产权证丢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公告作废。

声明人:冯维芳

4、因马凤芝保管不善,将黑(2025)佳木斯市不动产权第0004994号不动产权证丢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公告作废。

声明人:马凤芝

5、因李坤航保管不善,将黑(2019)佳木斯市不动产权第0014164号不动产权证丢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公告作废。

声明人:李坤航

 

佳木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3月23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