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
政策公告公示

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不动产登记、 证明声明作废公告2026年第0306号

2026/03/05 1.3w 阅读 83 点赞

1、因程桂霞保管不善,将2009110号私有房屋所有权证丢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私有房屋所有权证公告作废。

声明人:程桂霞

2、因韩庆山保管不善,将黑(2021)佳木斯市不动产权第0019094号不动产权证丢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公告作废。

声明人:韩庆山

3、因候勇保管不善,将2005086号私有房屋所有权证丢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私有房屋所有权证公告作废。

声明人:候勇

4、依据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2026)黑08执6号执行裁定书、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2026)黑08执6号协助执行通知书,佳木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依法协助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依法将佳木斯市东风区晓云社区一期(玫瑰园)E2楼2单元501室,产籍号4-0273-047-020501,建筑面积83.61平方米产房屋转移登记至姜殿云名下。因上述不动产权证无法收回,现公告作废。

  

佳木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3月5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