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
政策公告公示

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不动产登记、 证明声明作废公告2026年第0223号

2026/02/25 1.9w 阅读 438 点赞

1、因他项权利证明:佳房他字第110171号(抵押人:王立柱、抵押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分行),不慎丢失。特此公告作废。

声明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分行

2、因他项权利证明:佳房他字第120007号(抵押人:陈红静、抵押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分行),不慎丢失。特此公告作废。

声明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分行

3、因赵春明保管不善,将2016011510号私有房屋所有权证丢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私有房屋所有权证公告作废。

声明人:赵春明

4、依据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黑08执536号之二执行裁定书、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黑08执536号协助执行通知书,佳木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依法协助办理解除房屋抵押,依法将位于佳木斯市中山街488号七彩花园小区F栋F-08号车库,产籍号为:2-0118-044-000103,建筑面积28.22平方米的房屋解除抵押。他项证号:201601307。因上述不动产权证明无法收回,现公告作废。

 

佳木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2月25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