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
政策公告公示

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不动产登记、 证明声明作废公告2026年第0216号

2026/02/13 1.7w 阅读 92 点赞

1、因刘忠涛保管不善,将黑(2019)佳木斯市不动产权第0020128号不动产权证丢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公告作废。

声明人:刘忠涛

2、依据佳木斯市向阳区人民法院(2025)黑0803执982号之执行裁定书、佳木斯市向阳区人民法院(2025)黑0803执982号协助执行通知书,佳木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依法协助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依法将佳木斯市向阳区长青社区龙翔名苑C栋3单元702室,建筑面积65.77平方米。产权证号:佳房权证向字第2013020708号房屋转移登记至吴明名下。因上述不动产权证无法收回,现公告作废

3、因谷昌保管不善,将黑(2026)佳木斯市不动产权第0000785号不动产权证丢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公告作废。

声明人:谷昌


佳木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2月13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