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同江市通港加油站(普通合伙企业)关于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注销的申请,决定注销同江市通港加油站(普通合伙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自公告之日起原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作废。
特此公告。
佳木斯市应急管理局
2026年1月21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同江市通港加油站(普通合伙企业)关于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注销的申请,决定注销同江市通港加油站(普通合伙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自公告之日起原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作废。
特此公告。
佳木斯市应急管理局
2026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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