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佳木斯市
政策公告公示

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2025年第1209号

2025/12/08 6.2k 阅读 195 点赞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政府8号楼政务服务中心三楼33号办公室

联系人:李世信联系方式:6760835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面积平方米

用途

备注

1

赵春波

土地承包经营权,森林林木使用权

郊区望江镇文俊村

23081113446JE0023L00000001

24643.45

林地


佳木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128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