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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政策解读

【文字解读】《佳木斯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政策措施》解读

2020/03/16 2.0w 阅读 329 点赞

3月14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佳木斯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佳政办规〔2020〕2号)。现对政策出台背景和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中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在推动我市经济增长、稳定就业、激发创新活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但由于受疫情影响我市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也面临着面临着房租、税收、融资、社保等巨大压力。《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佳木斯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

致力于破解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由于受疫情影响发展面临的困难和问题,营造有利于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发展的良好环境,促进我市中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内容

新出台的《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佳木斯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主要涉及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加大财税金融支持、持续优化政府服务三个方面出台减免房屋租金、免收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企业土地年租金、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延期缴纳住房公积金、降低运营要素成本、提供就业培训补贴、落实税收政策、强化信贷支持、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加强担保贴息支持、设立专项扶持基金、构建全方位帮扶体系、推进复业就业创业等15具体扶持措施,重点支持我市受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生产经营遇到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并明确了责任单位和执行期限(《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佳木斯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相关责任部门负责解释,按规定期限执行,没有明确执行期限的至新冠肺炎疫情解除时止。)

三、出台意义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政策意见》(黑政办规〔2020〕3号)精神,支持中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共渡难关和健康发展。

解读机构:佳木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解读人:于大海

联系电话:8605233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