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的必要性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监管体系,提升质量供给水平,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
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监管体系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3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制定依据
(一)《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监管体系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3号)
三、拟解决的主要问题及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拟解决的主要问题。
1.维护我市消费者权益和国门安全。
2.预防和保护社会公众免受质量安全风险伤害。
3.提高民生保障与经济发展质量供给水平。
(二)采取的主要措施。
1.全面加强质量安全风险监测。
2.科学优化质量安全风险怕评估。
3.完善质量安全风险预警。
4.快速实施质量安全风险处置。
5.注重质量安全风险管理结果运用。
佳木斯海关
2019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