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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将公积金缴存事项纳入劳动合同示范文本

2024/05/27 1.2w 阅读 135 点赞

佳木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将公积金缴存事项纳入劳动合同示范文本

2024-05-28 11:51:34  浏览次数:

佳木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将公积金缴存事项纳入劳动合同示范文本

       为了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覆盖面,佳木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成立归集扩面专班。专班成员专程前往我市医疗科技产业园做企业调研,针对企业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中的内容进行了分析和意见交换。经过此次调研发现,多数企业与职工签订的合同中没有明确具体标注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事项,专班成员从中得到了启发。

       企业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需要考虑住房公积金的缴纳问题,明确单位和职工依法缴存公积金的责任和义务。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专班成员在走访企业过程中,强调企业与职工在缴纳住房公积金时,应共同履行缴纳义务。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的比例和基数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而职工也应当按照规定的比例和基数缴纳个人部分的住房公积金。同时确保缴纳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在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的过程中,企业应当明确告知职工有关住房公积金的缴纳规定,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双方的缴纳义务。如果企业或者职工发现住房公积金的缴纳存在问题,应当及时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系,并及时给予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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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归集扩面专班成员在进一步加大政策法规宣传力度的同时,督促企业在建制过程中将住房公积金缴存事项纳入企业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既保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合法权益,也增强了社会公众对公积金制度的认知。企业在认真听取了专班成员的意见后,已经将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政策纳入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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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将持续深化能力作风建设,积极探索公积金扩面建制新模式、新方法。在持续加大住房公积金宣传力度的同时,激发企业建缴意愿,扩大归集覆盖面,让企业职工工作、生活更有保障,增强在城市发展中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编辑:欧迪                                                        校对:郑振尧审核:李佳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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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