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暂停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的通知
2020-06-28 10:06:02 浏览次数:
关于暂停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的通知
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及职工: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国家财政部《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佳木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于2020年6月30日对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进行个人账户年度结息。为确保结息工作顺利进行,2020年6月30日,我中心将暂停受理业务大厅和手机APP、网厅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业务,2020年7月1日起恢复正常。
请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及职工提前安排好业务办理时间,如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知。
佳木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