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通办业务流程
一、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等信息查询
1.缴存人持身份证原件至前台申请,填写《跨省通办业务办理申请表》,申办事项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缴存信息”;
2.中心业务人员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向缴存人的缴存地公积金中心发送申请;
3.中心业务人员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接收到对方缴存中心发送过来相关信息后,打印“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缴存信息”并电话告知缴存人。
二、出具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1.缴存人持身份证原件至前台申请,填写《跨省通办业务办理申请表》,申办事项为“出具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及缴存流水;
2.中心业务人员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向缴存人的缴存地公积金中心发送申请;
3.中心业务人员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接受到对方缴存中心发送过来相关信息后,打印“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及缴存流水并电话告知缴存人。
三、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
1.需开户的单位在异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填写《跨省通办业务办理申请表》,申请事项为“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并上传相关开户材料;
2.中心业务人员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接收到异地中心的信息,核实开户材料后,予以开户;
3.中心业务人员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把开户后的相关信息传递至异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四、住房公积金单位及个人缴存信息变更
1.需要变更信息的单位或个人,在异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填写《跨省通办业务办理申请表》,申请事项为“单位缴存信息变更”或“个人缴存信息变更”,并上传相关变更申请材料;
2.中心业务人员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接收到异地中心的信息,核实变更材料后,予以变更;
3.中心业务人员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把变更后的相关信息传递至异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五、住房公积金“跨省通办”购房提取
1.提取人持相关购房手续到中心2、3号窗口提出申请并填写《跨省通办业务申请表》。
2.中心工作人员进行材料认定后填写《购房信息真实性核实情况表》并对申请人提供的相关购房材料进行拍照留存。
3.将图片信息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发送至申请人缴交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
六、提前结清贷款“跨省通办”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人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理窗口申请办理“跨省通办”业务。
2、申请人准确填写《“跨省通办”业务办理申请表》,并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还款银行卡原件。
3、申请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跨省通办”平台向业务办理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跨省通办”业务申请。
4、等待业务办理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及办理结果。
5、申请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申请人办理结果。
七、开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结清证明
1、借款人贷款所在地区支持手机公积金APP、网站查询打印的:
本人可自行登录打印。
2、手机公积金APP、网站不支持打印的:
本人持身份证到业务窗口办理→中心登录跨省通办平台发送结清证明信息→跨省通办平台返回结清证明信息→业务办理完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