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佳木斯市
政策公示公告

前进区委网信办开通个人信息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受理渠道

2025/08/22 1.0w 阅读 509 点赞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发挥群众举报监督作用,拓宽线索来源,切实维护公众利益、公民权益前进区委网信办即日起开通举报受理渠道,接受个人信息保护领域违法违规线索监督举报。

举报邮箱:qjqwxb2022@163.com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据实提供线索信息。我们将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指导督促属地和行业主管部门依法依规核查处理。



个人信息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须知

一、受理范围

前进区属地设立或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以及个人建设、运营、管理的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含APP、小程序、公众号、快应用、软件开发工具包)、网站网页及线下消费场景、公共场所、智能终端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发生个人信息泄露、利用互联网等各种渠道非法买卖个人信息等问题。

二、受理重点

1.无隐私政策或者隐私政策未明确收集使用个人信息规则,未通过弹窗等显著方式向用户告知隐私政策;

2.未明确列出收集使用公民个人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

3.强制收集个人信息的,或者诱导用户提供个人信息;

4.超范围收集、频繁索取个人信息;

5.未经用户同意向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致使用户频繁收到定向推送广告营销信息;

6.未提供删除、更改个人信息功能,或未公布投诉、举报方式等信息;

7.存在用户个人信息泄露风险;

8.非法买卖公民个人信息。

三、举证要求

1.请提供链接、截图等相关举报材料。请勿就同一事项重复举报。

2.举报主体应对举报事项的客观性、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事实、伪造身份及证明证据。

3.不得在举报内容中发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的言论,举报主体承担一切因违法留言行为而引起的法律责任。


前进区委网信办

2025年8月22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示公告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