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
《黑龙江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经省政府第5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国家和省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区级层面较大以上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区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重新修订《佳木斯市前进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需由区政府以文件形式下发。
请批示。
附件:《佳木斯市前进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佳木斯市前进区应急管理局
2025年7月16日
佳前应急呈〔2025〕14号佳木斯前进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保障预案
| dd35d5ca5c60668894b42881e86c9a8d.docx(302.77 K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