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佳木斯市
政策公示公告

前进区关于征求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意见建议的公告

2025/04/24 1.1w 阅读 311 点赞

广大居民、服务对象及社会各界人士: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全党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通知》要求,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前进区正在全面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以下简称学习教育)。

  此次学习教育自2025年全国“两会”后开始至7月底前结束。为推动前进区学习教育取得实效,广泛凝聚社会各界智慧和力量,切实解决实际问题,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有关学习教育的意见和建议。

  一、征求内容

  1.对前进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对前进区开展学习教育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3.对前进区在服务群众、服务企业过程中,如何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质量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4.其他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加强作风建设相关的意见和建议。

  二、征求方式

  1.网络信箱:qjqzdgz@126.com,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征求意见”。

  2.意见箱:设在区政府机关一楼大厅,您可以将书面意见投入意见箱。

  三、时间安排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7月31日。

  我们将对收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梳理、分析和研究,并将其作为改进工作、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依据。同时,我们将严格保护反馈人的个人信息和隐私。

  感谢您对前进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区委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学习教育工作专班

  2025年4月24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