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
政策公示公告

致寒假参加校外培训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2024/12/13 1.5w 阅读 384 点赞

尊敬的家长朋友们:

寒假将至,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双减”政策要求,切实减轻中小学生假期负担,维护您和您孩子的合法权益,营造健康良好的教育生态。确保您和孩子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在此向广大家长朋友们作出以下温馨提示:

温馨提示一:理性看待校外培训活动

建议家长理性看待校外培训,合理安排孩子的寒假时间,为孩子多释放一些自由成长空间,多一些亲情陪伴和亲子互动,让孩子的假期生活多些快乐。也可在富余时间,积极引导孩子广泛阅读、传承文化,锻炼身体、强壮体魄,亲近自然、劳动实践、发展特长、培养兴趣,促进孩子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温馨提示二:拒绝参加违规学科培训

按照国家“双减”政策要求,学科类培训不得占用国家法定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凡是假借小饭桌、托管、自习室利用居民楼、商服、车库等场所开展学科类培训,以及擅自举办培训机构或组织变相开展学科类培训,均为违法违规行为。同时一些组织者为逃避检查,采取锁门、监控摄像头、封闭通道等手段,导致场所存在很多安全隐患。建议您认真考虑为孩子安全负责,远离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

温馨提示三:选择非学科类注意事项

选择非学科类培训时,建议您做到“四看”:一看资质,机构是否有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或核准书及工商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二看师资,教师是否有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等级证书;三看合同,是否签订明确培训项目、违约责任等内容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四看环境,是否存在场地、设施、消防等安全隐患。

温馨提示四:严禁参加在职教师办班补课

严禁在职教师组织开展线下、线上等任何形式的违规办班补课,请您主动做在职教师违规补课的抵制者和监督者,不要主动联系在职教师为孩子进行补课,敢于拒绝在职教师强迫、诱导或暗示孩子参加补课的行为共同携手为孩子健康成长、全面发展而努力。

前进区校外培训监督举报电话

教育局:04548691639  17645401456

市场监督管理局:04548605778  15545412315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示公告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