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季是传染病高发季节,为了督促各类学校完善各项卫生管理工作制度,落实卫生管理主体责任,强化学校传染病防控意识。根据黑龙江省疾控局《关于开展“蓝盾护航”—2024年秋季学校卫生监督执法检查的通知》要求,开展“蓝盾护航”—2024年秋季开学季学校卫生监督执法检查行动,全力护航学校卫生安全。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黑龙江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中小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管理规范》《普通高等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指南》《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要求,对辖区内中小学校及高校传染病防控管理、常见病与多发病管理、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教学环境管理、近视防控工作、生活环境卫生管理等情况;对普通高校的游泳馆、校园内公共浴池、理发店、体育馆及图书馆等公共场所卫生管理等情况进行卫生监督执法检查,并对下列15所(22个校区)合格单位进行公示。
| 1、佳木斯市第一小学 | 9、佳木斯市第三中学 |
| 2、佳木斯市第三小学 | 10、佳木斯市第九实验学校 |
| 3、佳木斯市第五小学 | 11、佳木斯市第二十中学 |
| 4、佳木斯市第九小学 | 12、佳木斯市第一中学 |
| 5、佳木斯市第十九小学 | 13、佳木斯市职业技术学校 |
| 6、佳木斯市第二十小学 | 14、佳木斯大学 |
| 7、佳木斯市第二十三小学 | 15、黑龙江省旅游职业技术学院佳木斯校区 |
| 8、佳木斯市万发小学 |
监审: 于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