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
政策公示公告

关于对王丰的行政处罚公示

2024/05/07 1.7w 阅读 55 点赞

2024年4月29日,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对佳木斯新珲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企业未制定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法定职责。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和《黑龙江省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的规定,决定对企业负责人王丰作出罚款人民币贰万元的行政处罚。

向阳区应急管理局

2024年5月6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示公告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