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曝光警示震慑作用,进一步推动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现对佳木斯芝盛农药经销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予以曝光。
2023年05月30日,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对佳木斯芝盛农药经销有限公司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企业主要负责人未取得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证。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二项及《黑龙江省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的规定,决定给予罚款人民币伍仟元的行政处罚。
佳木斯市向阳区应急管理局
2023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