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
政策公示公告

关于佳木斯市向阳区御景隆城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情况公告

2023/11/08 4.5k 阅读 365 点赞


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黑龙江省水利厅关于实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承诺制管理的通知》(黑水规发〔2020〕6号)等文件要求,佳木斯裕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自主开展了佳木斯市向阳区御景隆城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2023年11月7日,我局接受该项目自主验收备案。现予以公示。

有关单位和个人如对验收结论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提出书面申诉,逾期不予受理。以单位名义投诉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投诉的需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7日——2023年11月15日

受理部门:佳木斯市向阳区水务局

联系地址:佳木斯市向阳区桥北路5号2楼212室

联系电话:0454-8571743

邮箱:xyqnw@126.com

附件1: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备案回执.docx

附件2: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docx



佳木斯市向阳区水务局

2023年11月7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