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自联发〔2025〕5号
各相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应进必进、能进则进”原则,持续优化我市公共资源领域营商环境,着力推动减流程、优环境、能力作风提升专项工作落地落实。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特制定《佳木斯市土地使用权、矿业权、剥离土壤电子化交易工作流程》,现印发给你们。各县(市、区)可参照执行。
佳木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佳木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5年6月11日
佳木斯市土地使用权、矿业权、剥离土壤
电子化交易工作流程
为进一步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应进必进、能进则进”原则,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服务细则》要求,制定本工作流程。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章交易项目要件
第一条 土地使用权交易需上传《交易联系单》《出让方案》《出让审议会议纪要》及相关文件、《规划控详图》《地价估算单》《出让公告》等主要交易信息材料。
第二条 矿业权交易需上传《交易联系单》《出让方案》《出让审议会议纪要》及相关文件、《标的位置图》《评估(简测)报告》《出让公告》《审核意见》等主要交易信息材料。
第三条 剥离土壤进场交易需上传《交易联系单》《转让方案》《政府批复文件》及相关文件、《黑土来源备案凭证》《评估报告》。
第二章交易标的信息
第四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方案》中应明确项目名称、地块位置、地块面积、地块用途、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限高、出让年限、挂牌起始价、保证金、增价幅度、竞得人保证金转为出让金说明等主要信息。
第五条 《矿业权出让方案》中应明确项目名称、地理位置、矿区面积、矿种、核实储量、开采标高、年开采量、出让年限、挂牌起始价、增价幅度、保证金、矿区范围拐点坐标等主要信息。
第六条 《剥离土壤转让方案》中应明确项目名称、地理位置、土壤数量、有机质含量、氮磷含量、盐基饱和度、评估值、评估基准日、挂牌起始价、增价幅度、保证金等主要信息。
第三章项目进场
第七条 所有交易要件均以电子扫描件的形式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进行流转、查验、登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协助完成前期维护工作并提供专项业务咨询服务。
第八条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查验交易信息并发布挂牌公告(引入“龙政智数+DeepSeek”大模型AI辅助工具—文件编制分析小助手对交易公告进行分析把关)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根据系统提示完成竞价规则的设定工作,即时转入交易项目挂牌环节。
第九条 根据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交易权限设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需完成意向竞买人报名资格审核工作并记录相关竞买人交易信息。
第十条 挂牌交易结束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根据交易平台自动推送的交易结果信息编制并发布交易结果公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规定期限内与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与《交易合同》。
第四章电子档案及保证金退还
第十一条依托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按照平台系统工作要求,完成土地使用权交易、矿业权交易、剥离土壤交易项目全流程电子档案网上备案工作。
第十二条 涉及民生福祉,限时办结的重要交易项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可酌情将《出让审议会议纪要》正式文本与《成交确认书》《交易合同》等成交结果要件一同完成归档工作。
第十三条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在交易结果公示期后,第一时间完成未竞得人保证金退还工作,最大限度缩减竞买主体交易资金占用时间,减轻交易主体竞买压力。
第十四条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根据挂牌公告中约定方式,完成竞得人保证金转入成交价款或退还工作。
第十五条 本工作流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佳木斯市土地使用权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流程图》
2.《佳木斯市矿业权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流程图》
3.《佳木斯市剥离土壤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流程图》



附件:佳木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佳木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关于印发《佳木斯市土地使用权、矿业权、剥离土壤电子化交易工作流程》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