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支持缴存人改善住房条件,进一步提升便利化服务水平,佳木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依据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工作要求,积极研究探索住房公积金商转公贷款业务办理新模式,实现了"商转公"业务跨行带押转贷。这标志着公积金贷款一种全新业务模式在佳木斯市正式实施。
一、聚焦热点,勇于探索
相比“商贷”,公积金贷款有着利率更低的巨大优势,但该政策实施前,缴存职工如果想将商业住房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必须先自筹资金还清原“商贷”,再申请使用公积金贷款,不少购房者为筹款周转难而发愁,也成为群众急切希望解决的热点问题。佳木斯市公积金中心坚持“为民服务解难题”理念,将此事作为“为民办好实事、提升服务效能”的着力点,勇于先行探索、主动靠前服务。
二、疏解堵点,合力攻坚
佳木斯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在调研本市实际情况的基础上,深入先进地市学习后多次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及贷款受托银行沟通、开展专题研讨会,商讨具体操作细节,并先选择试点银行探索。在公积金中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和商业银行三方部门合作下成功办理了此项业务。公积金中心和商业银行均指定专人负责资料管理和流程跟踪,确保业务实际操作顺利进行。
三、总结经验,逐步推广
佳木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各商业银行密切协同,采取“跨行带押转贷”的方式,即有未结清的商业个人住房贷款缴存职工在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基础上不用结清原商业贷款、解除抵押的情况下即可直接申请公积金贷款,同时不动产登记中心按顺位抵押的方式,为公积金中心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然后,公积金中心凭“不动产抵押登记”证明为申请人发放公积金贷款至原贷款发放银行提供的银行账户中。(在申贷环节借款申请人可以从新选择公积金贷款受托行也可以选择原商业贷款银行)随即申请人到原贷款发放银行办理商业住房贷款结清和撤销抵押手续,顺利完成“跨行带押转贷”。将多个服务事项整合成了“多件事,一次办”的新模式,借款人只需提供一套资料,即可在不动产登记中心和公积金中心办理申请贷款抵押、撤押、贷款发放等多个服务事项。有效解决了缴存人重复提交资料的问题。
下一步,佳木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持续在减少要件、优化业务流程上下功夫,缩短办理时间,提高职工办事便利度,切实让广大缴存人享受到省钱、省心、省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