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
政策公告公示

佳木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7月8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辐射项目)审批决定的公告

2026/07/15 5.3k 阅读 129 点赞

    一202678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日期

1

关于佳木斯市中心医院东院区DSA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11.佳环辐审[2026]2号 

202678

2

关于抚远卫星测控地面站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11.佳环辐审[2026]3号

202678

二、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届满

三、通讯地址:佳木斯市长安西路676号,佳木斯市生态环境局固体废物与化学品(核与辐射安全监管)

四、行政复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五、联系方式:电话:0454-7603041

佳木斯市生态环境局

2026715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