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桦南县客运总站加油站关于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注销的申请,决定注销桦南县客运总站加油站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自公告之日起原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作废。
特此公告。
佳木斯市应急管理局
2026年9月11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桦南县客运总站加油站关于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注销的申请,决定注销桦南县客运总站加油站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自公告之日起原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作废。
特此公告。
佳木斯市应急管理局
2026年9月11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