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
政策公告公示

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不动产登记、证明声明作废公告2026年第0828号

2026/08/31 9.5k 阅读 160 点赞

依据建三江人民法院2026)黑8102执713号执行裁定书,建三江人民法院2026)黑8102执713号协助执行通知书,佳木斯不动产登记中心依法协助建三江人民法院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依法将城市丽景3#楼1单元701室,建筑面积:120.63平方米(产权证号:黑(2024)佳木斯市不动产权第0051664号)、城市丽景3#楼1单元1001室,建筑面积:120.63平方米(产权证号:黑(2024)佳木斯市不动产权第0051678号)、城市丽景3#楼2单元1401室,建筑面积:135.82平方米(产权证号:黑(2024)佳木斯市不动产权第0051672号)的房屋转移登记至林国军名下,因上述不动产权证无法收回,现公告作废。


佳木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831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