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
政策公告公示

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不动产登记、证明声明作废公告2026年第0909号

2026/09/08 4.1k 阅读 227 点赞

依据建三江人民法院(2026)8102执728号执行裁定书,建三江人民法院(2026)黑8102执728号协助执行通知书,佳木斯不动产登记中心依法协助建三江法院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依法将城市丽景2#楼1单元304室,建筑面积:54.62平方米(产权证号:黑(2025)佳木斯市不动产权第0018013号)、城市丽景2#楼1单元605,建筑面积:79.31平方米(产权证号:黑(2025)佳木斯市不动产权第0018012号)、城市丽景2#楼2单元301,建筑面积:54.62平方米(产权证号:黑(2025)佳木斯市不动产权第0017990号)、城市丽景2#楼2单元604,建筑面积:65.65平方米(产权证号:黑(2025)佳木斯市不动产权第0018047号)的房屋转移登记至刘英名下,因上述不动产权证无法收回,现公告作废。

佳木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9月8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