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公告公示关于佳木斯鸿森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产生)的公告 2026/04/20 8.7k 阅读 82 点赞 查看原文 关于佳木斯鸿森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提出前进区巷道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项目(三标段)[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产生)]的行政许可申请,依据《黑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六条和《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七条第一款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规定,予以许可。有效期为2026年4月17日至2026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佳木斯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26年4月20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告公示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