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
政策公告公示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三十项问题整改公示

2026/01/16 2.0w 阅读 358 点赞

我市已完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三十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问题

问题三十:不仅新建管网数量虚报,已建管网情况模糊不清。《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明确要求全面排查污水管网基本情况,齐齐哈尔、佳木斯、大庆、鹤岗等多数地市均未按要求开展排查,对管网混接、错接、破损等情况不了解、说不清。

二、整改目标

完成县级以上城镇建成区市政污水管网排查,建立污水管网排查和周期性检测制度。

三、整改措施

(一)2022年6月21日前,启动县级以上城镇建成区污水管网全面排查,掌握管网混接、错接、破损等情况,建立管网台账。

(二)2022年12月21日前,形成县级以上城镇建成区现状污水管网评估报告,全面掌握污水收集现状情况。

(三)2023年12月底前,市中心城区建立完善市政排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GIS),建立排水管网周期性检测制度。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我市及所辖县(市)均聘请具备资质的单位(企业)对县级以上城镇建成区污水管网进行全面排查,完成排查评估工作,建立管网缺陷问题台账,切实掌握管网混接、错接、破损等情况。

(二)我市及所辖县(市)均聘请具备资质的单位(企业)按要求形成县级以上城镇建成区现状污水管网评估报告,实现了污水收集设施现状情况的全面掌握。

(三)我市中心城区于2023年4月完成市政排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GIS)建设项目立项审批,于2023年12月完成平台搭建。市住建局于2023年11月印发《佳木斯市排水管网排查和周期性检测制度》,各县(市)均建立了排水管网周期性检测制度,明确了市政排水管网检测的工作周期、责任部门、工作要求等具体内容。

通过落实整改措施,佳木斯市完成了县级以上城镇建成区市政污水管网排查,建立了污水管网排查和周期性检测制度,实现了整改目标。

五、公示时间

2026年1月16日至2026年1月29日(共10个工作日)

六、受理部门

佳木斯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七、受理电话

0454-8775989

八、受理地址

佳木斯市长安西路676号510室

如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佳木斯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中共佳木斯市委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

2026年1月16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告公示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