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已完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四十七项问题第一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现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问题
根据黑龙江省住建厅提供材料,截至2021年12月5日,黑龙江省合流制管网在排污管网中占比高达52.4%,其中,佳木斯、绥化、鸡西、黑河、哈尔滨五市合流制管网在排污管网中占比分别高达74%、70%、67%、64%、63%。在县市区层面问题更为突出,有43个县市区占比超过50%。依兰县、依安县、克东县、拜泉县、肇州县、鸡东县完全为雨污合流管网。抚远市完全为雨污合流管网。绥棱县、塔河县等14个县市没有建设雨水管网。
二、整改目标
推进全市县级以上城镇合流制管网雨污分流改造,逐步提升全市县级以上城镇雨污分流管网比例。
三、整改措施
(一)新建城区及城区内新建排水系统实施雨污分流制。
(二)按照《黑龙江省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要求,制定2022—2025年项目建设改造计划,明确建设任务,建立县级以上城镇建成区市政污水管网新建、改造计划台账。
(三)2022年12月21日前,开展县级以上城镇建成区市政排水管网全面排查,摸清建成区合流制排水管网现状,更新、新建改造计划台账。
(四)2025年12月底前,以年为节点组织各县(市、区)按照计划推进项目建设。加强对所辖县(市、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监督管理,确保改造任务按期完成。
(五)加强组织开展县级以上城镇建成区市政排污管网巡查养护,及时发现雨污混接、错接、破损情况并实施整改。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制定印发《关于印发佳木斯市城镇污水管网补短板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的函》,明确提出新建城区及城区内新建排水系统应采用雨污分流制。各县(市)区在新建城区及城区内新建排水系统已采用雨污分流制。
(二)我市已制定2022—2025年项目建设计划,明确年度建设任务,建立县级以上城镇建成区市政污水管网新建改造计划台账。
(三)我市及所辖县(市)已聘请具备资质的企业(单位)按要求开展县级以上城镇建成区污水管网排查,摸清建成区合流制排水管网现状,对市政污水管网新建改造计划台账进行了更新。
(四)佳木斯市及所辖县(市)区按计划有序实施污水管网新建改造项目建设,4年累计完成污水管网新建改造533.48公里。
(五)佳木斯市及所辖县(市)均已开展县级以上城镇建成区市政排污管网巡查养护,及时发现雨污混接、错接、破损情况,建立排水管网结构性缺陷、功能性缺陷整改台账,并按照台账持续开展修复工作。
通过落实整改措施,佳木斯市推进全市县级以上城镇合流制管网雨污分流改造,实现了逐步提升全市县级以上城镇雨污分流管网比例的整改目标。
五、公示时间
2026年1月16日至2026年1月29日(共10个工作日)
六、受理部门
佳木斯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七、受理电话
0454-8775989
八、受理地址
佳木斯市长安西路676号510室
如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佳木斯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中共佳木斯市委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
2026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