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公告公示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不动产登记、 证明声明作废公告2025年第1221号 2025/12/18 1.5w 阅读 477 点赞 查看原文 1、因预告抵押证明:佳房预向字第201510385号(抵押人:麻杰、抵押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光复支行),不慎丢失。特此公告作废。 声明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光复支行 2、因赵影保管不善,将黑(2025)佳木斯市不动产权第0043301号不动产权证丢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公告作废。 声明人:赵影 佳木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2月18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告公示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