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城市“牛皮癣”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已经佳木斯市城管委同意通过,现从四个方面进行政策解读。
一、制定的必要性
为进一步提高城市品位,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按照2023年市政府民生实事工作安排,经市城管委办研究决定,在主城区范围内开展城市“牛皮癣”专项整治行动。
二、处罚依据
2018年6月28日,黑龙江省人大(含常委会)印发了《黑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文件,提出违反市容管理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以下规定处理:在树木、建筑物、构筑物、市政设施及地面上乱喷涂、乱刻画、乱张贴的,责令清除,并处以每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在喷涂、刻画、张贴的内容中公布通信工具号码的,通知通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三、主要内容
本行动共分四部分,一是动员准备,二是集中整治,三是检查验收,四是长效管理。各区政府、区城管局、区环卫部门、物业办、各街道(社区)及第三方服务公司,利用近11个月的时间,通过动员部署,按照各自职能落实工作,在集中整治行动结束后,针对共性问题或机制方面的短板,健全完善相关制度规定,形成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防范城市“牛皮癣”问题。
四、其他说明
1.城市“牛皮癣”是指在市区道路、居民区、公共场所等区域存在的各类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违法乱象。对于此类小广告按照“标本兼治、疏堵结合、长效管理”工作原则,进行全面清除和治理,提档升级便民服务信息栏,推进电子信息平台建设,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2.危害社会并构成犯罪的小广告信息是指办理假证、涉黄广告、邪教宣传、贩卖枪支迷药等违法广告信息,对于此类严重违法行为,移交公安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