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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政策解读

【文字解读】《关于建立国家组织集中采购和使用中选药品(医用耗材)周转金制度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2020/06/23 1.1w 阅读 536 点赞

6月22日,市医疗保障局、财政局、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国家组织集中采购和使用中选药品(医用耗材)周转金制度的通知》(佳医保发〔2020〕27号)。现对政策出台背景和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国家组织集中采购和使用两批57种中选药品分别于去年12月19日和今年4月20日在我市落地实施,这项惠民措施实施以后,药品价格大幅度降低,百姓药费负担得到很大减轻,对解决百姓“看病贵,看病难”问题,发挥了积极作用。但由于受疫情影响,医疗机构采购药品资金压力增大,为确保国家组织集中采购和使用的中选药品及时回款,减轻医疗机构负担,市医疗保障局、财政局、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国家组织集中采购和使用中选药品(医用耗材)周转金制度的通知》

《通知》对国家组织集中采购和使用的中选药品进一步广泛使用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

二、主要内容

新出台的《关于建立国家组织集中采购和使用中选药品(医用耗材)周转金制度的通知》主要内容是建立中选药品预付周转金制度。按照《购销合同》总金额的30%预拨作为定点医疗机构的周转金;周转金的使用管理包括周转金预付、周转金专款专用、周转金返还、预付周转金的申请;周转金使用的监督和考核;相关工作要求。

三、出台意义

周转金政策实施以后,对国家组织集中采购和使用的中选药品进一步广泛使用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目的是为了让人民群众以比较低廉的价格用上质量更高的药品,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大好政策。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