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的必要性
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全市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经营成品油行为,确保安全经营,保障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成品油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制定本方案。
二、制订依据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秋季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黑政办发〔2018〕54号)
三、拟解决的主要问题
取缔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违法占地建设、无证无照经营的非法加油站点(包含流动加油车)、非法撬装加油设施、非法储运油库、成品油流入非法加油点等;严厉打击仿冒他人合法标识、油品掺杂使假等扰乱成品油市场秩序、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社会反映强烈的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查处违法违规经营成品油行为背后的黑恶势力及地方保护等。重点对秋收期间农业用油的生产、运输、存储、销售环节进行检查治理,确保我市农业生产用油的有效供应,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
四、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查处在市内非法生产、调制并销售成品油的行为;不合格成品油流入我市、违规经营非乙醇汽油的行为;未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非法通过加油站点(包含流动加油车)、储存点、流动网点、撬装加油设施等销售成品油行为。
(二)打击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销售质量不合格成品油和国家明令淘汰、禁止销售的成品油的行为;破坏、改装计量器具,短斤少两,使用未经检定、检定不合格或者超过检定周期的加油机的行为;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成品油运输的行为。
(三)查处成品油批发企业将成品油销售给未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的加油站点,成品油零售企业从未取得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的企业购买成品油的行为;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进行建设、经营的行为。
(四)查处成品油批发、零售企业在成品油经营中偷逃税款、虚开发票等税收违法行为;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未安装散装汽油购销信息系统和未实名登记、销售散装汽油的加油站;未依法取得建设用地手续擅自建设加油站、油库的行为。
(五)查处不符合城乡规划或未经规划、施工许可擅自建设加油站、油库的行为;查处未经安全条件审查擅自开工建设、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非法经营及超范围经营、许可证过期经营等违法行为的成品油经营企业;未在经营场所公示销售车用成品油的产品名称、生产企业、牌号、产品标准或者检验合格证明等信息的行为;其他违法、违规经营成品油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