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
政策政策解读

关于《佳木斯市关于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等公立机构全部取消药品加成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2018/04/13 5.7k 阅读 78 点赞

一、制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取消药品加成,破除以药补医机制是扭转医疗卫生机构逐利行为的切入点和突破口。截至2012年底,我市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取消了药品加成;截至2017年8月1日,我市所有面向社会开放的公立医院全部取消了药品加成。目前,部分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等公立机构仍在执行药品加成政策,不符合医改精神和十九大报告关于“全面取消以药养医”的部署和要求。为全面取消各级各类公立机构药品加成,进一步巩固和扩大破除以药养医成果,增强群众医改获得感,按照我省统一部署,我市印发《佳木斯市关于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等公立机构全部取消药品加成的通知》,推动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等公立机构全部取消药品加成。

二、制定依据

省卫生计生委、省财政厅、省物价监管局、省中医药管理局、省医改办《关于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等公立机构全部取消药品加成的通知》(黑卫体改规发〔2018〕5号)

三、工作主要内容

(一)基线调查,掌握底数。市医改办组织财政、物价等部门对5个市级公立专业公共卫生机构2015-2017年相关数据进行测算,作为财政补偿基础数据。

(二)深入调研,把握动态。组织有关部门深入公立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进行调研,听取工作人员、患者意见建议,全面把握公立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现状,形成推动改革思路和措施。

(三)数据调查,科学测算。在市政府主导下,对5个市级公立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基线调查的数据与价格调整相关的数据进行对比统计、测算,理顺各机构价格调整情况。

(四)做好投入预算,兜底保障。财政部门要全面测算差额预算管理的2个市级公立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市急救中心、市口腔病防治院)需要补偿的资金情况,将其纳入财政预算。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公立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投入力度,落实兜底保障政策。

(五)做好各项准备,启动改革。2018年5月1日,我市公立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全部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实施零差率销售,同步实施调整后的医疗服务价格。

佳木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4月13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