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据
为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的实施意见》(黑政发[2016]36号)的要求,根据《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号)等有关法律规定,制定本方案。
二、目的意义
整合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两项制度,建立“统一覆盖范围、统一筹资政策、统一保障待遇、统一医保目录、统一定点管理、统一基金管理”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使保障更加公平、管理服务更加规范、医疗资源利用更加高效。把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纳入全民医保体系中,缩小城乡差距,保障城乡居民平等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确保医保基金安全平稳运行,实现城乡居民医保可持续发展。
三、文件内容重点
(一)拟解决的主要问题
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二)采取的主要措施
1、成立佳木斯市整合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领导小组。
2、调查摸底,搞好对接,明确各部门责任分工。
3、职能、机构和人员、基金、信息系统、档案和资产移交。
4、 2018 年 1 月 1 日 起 统一实行新的城乡居民医保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