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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有条件取消“汇(补)缴书” 核定公积金的通知

2022/09/05 1.8w 阅读 481 点赞

关于有条件取消“汇(补)缴书”

核定公积金的通知

       各缴存单位,为了迎合开展“能力作风建设年”的要求,让缴存单位更便捷的办理公积金业务,我中心决定有条件取消汇补缴书,现通知如下:

       1.无需银行付款,单位有网银可以在网上银行直接付款的;

       2.单位不需要“汇(补)缴书”做为财务凭证的;

       3.上级主管部门不需要留存“汇(补)缴书”做为凭证的;

       4.缴存单位本月份无任何变化的

       5.缴存单位的监管员在中心登记信息正确无误的。

       具备以上条件的单位可以向中心申请直接备案登记,取消“汇(补)缴”书,打业务电话8801028直接做单位缴存核定。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归集管理科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